如果你已獲香港院校取錄攻讀全日制課程、正準備由台灣來港開學,入境手續是分兩段走:獲批之後,你不會像海外或澳門學生那樣拿到可自行列印的電子簽證,而是會獲發一份單次入境許可(single-journey entry permit),由你的保證人(sponsor)向入境事務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Other Visas and Permits Section)領取,再轉交給你;你必須憑這份許可入境香港。入境之後,你可以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多次入境許可(Multiple Entry Permit,MEP),並把簽注(endorsement)轉移到 MEP 上,日後往返香港就不必每次重新辦入境文件。以上安排見於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代表個別個案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執行細節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台灣學生首次入境香港,要用什麼文件?
入境事務處在「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裡,把不同來源地的學生分成不同做法:海外及澳門學生獲發簽證/入境許可,形式是 e-Visa(電子簽證);台灣全日制學生則獲發單次入境許可,由保證人到入境事務處領取後轉交學生本人,學生憑許可入境。
也就是說,台灣學生的首次入境不是自己下載文件那麼簡單,中間多了一層「保證人代領、再轉交」的手續,出發日期要等這份許可到手之後才算確定。
| 階段 | 文件 | 由誰處理 |
|---|---|---|
| 獲批後、首次來港前 | 單次入境許可(single-journey entry permit) | 保證人向入境事務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領取,再轉交學生 |
| 抵港辦理入境手續 | 上述入境許可 | 學生本人出示,憑許可入境 |
| 入境後、計劃再次往來香港 | 多次入境許可(MEP)及轉移後的簽注 | 學生向入境事務處申請 |
相比之下,海外及澳門學生抵港時要出示有效旅行證件(澳門學生可用「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Visit Permit for Residents of Macao to HKSAR)代替旅行證件),以及存放在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 A4 白紙上的電子簽證。台灣全日制學生走的,是表中那條由保證人代領許可的路線。
抵港之後,怎樣申請多次入境許可(MEP)?
入境事務處寫明:台灣學生憑單次入境許可入境香港後,可以申請 MEP,同時申請把簽注轉移到 MEP 上,用來支援日後往返香港。次序很清楚——先入境,再申請;多次入境不是入境前預先核發的證件。
這條常見問題只寫到「可以申請」這一步,沒有列出申請表格編號、遞交地點、收費與處理時間。這些細節要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若你在學期間已經打算離港(例如返台度假、參加外地交流或面試),宜等到 MEP 辦妥後再安排行程,以免出境後要重新處理入境文件。
逗留期限有多長?何時要申請延期停留?
按入境事務處的說明,一般非本地學生修讀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專上課程,獲准逗留期限通常與課程的正常修讀年期一致,由入境起計最長六年,並受所持旅行證件有效期限制。修讀其他課程的學生,一般在入境時獲准逗留 12 個月,或按課程年期,以較短者為準。
要在期限後繼續讀書,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申請延期停留,並繼續符合以學生身份在香港入境的資格;獲批的延期一般以一年為期,或按課程年期而定。個別申請在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 2 至 3 星期內完成處理。一般需遞交的文件包括:
- 填妥的申請表 ID 91;
- 申請人的旅行證件;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HK Identity Card);
- 院校信件,說明你需要在原課程延期逗留、剩餘的修讀年期和預計畢業日期。
非內地學生可經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遞交申請,或親身/書面授權代表到入境事務處延期組(Extension Section,新界將軍澳寶邑路 61 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 5 樓),或到各區入境事務辦事處(香港島旅行證件簽發辦事處除外)遞交。
來自內地、澳門和台灣的學生另有一條規定:如果未能在課程的正常修讀年期內完成全日制學位或副學位課程,可獲考慮延期最多一年,用來完成課程。若在未完成原課程前轉讀另一個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課程,一般也可獲准延期;但若延期後會令你在香港連續居住累積五年或以上,則不適用。
報讀《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 493 章)註冊課程,適用同一安排嗎?
這條通道明確不適用於台灣居民。按常見問題的答案,就《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 493 章)所設註冊冊上的非本地高等或專業課程,若課程未經本地評審,學生可以全日制形式申請入境就讀;但這項入境安排不適用於三類人:中國內地及台灣居民;並非在 1979 年 1 月 14 日或之前定居澳門的前內地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尼泊爾、越南的國民。
換句話說,台灣學生不能以「修讀第 493 章註冊的非本地課程」這個理由申請入境就讀;若你獲准入境修讀其他合資格課程,仍按本文開首所述的程序處理,即先由保證人代領單次入境許可,抵港後再申請 MEP 與簽注轉移。
常見問題
台灣學生的「保證人」是誰?可以自己去領許可嗎?
常見問題頁面只以「保證人」(sponsor)稱呼領取許可的一方,並寫明許可由保證人向入境事務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領取,再轉交學生。頁面沒有另行交代保證人的資格,也沒有說明可否由學生本人領取;個案中的保證人安排,以入境事務處的公布為準。
我不是讀全日制課程,也適用這套入境安排嗎?
官方寫法針對的是「來自台灣的全日制學生」(full-time students from Taiwan)獲發單次入境許可。非全日制或短期課程的學生是否沿用同一程序,這條常見問題沒有另行說明,須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抵港後一定要申請 MEP 嗎?
多次入境許可與簽注轉移,在官方頁面被列為用以支援日後往返香港的做法,沒有被寫成入境後必須完成的手續。若你在學期間需要多次出入境香港,就要先辦妥這一步;若暫無離港計劃,則不會影響目前的逗留身份。
申請 MEP 要付多少錢?多久批出?
「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只寫到台灣學生可在入境後申請 MEP 並轉移簽注,沒有列出收費標準與處理時間。涉及政府收費與處理時間的數字,一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延期停留要在什麼時候申請?多久有結果?
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提出申請,並要繼續符合以學生身份入境的資格。個別申請在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 2 至 3 星期內完成處理;所需文件一般包括 ID 91 申請表、旅行證件、香港身份證和院校確認信。
未完成課程想轉課程,台灣學生有特別限制嗎?
若你未能在正常修讀年期內完成全日制學位或副學位課程,可獲考慮延期最多一年以完成該課程。若在未完成原課程前轉讀另一個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課程,一般亦可獲准延期,但延期會令你在香港連續居住累積滿五年或以上則除外。
可以像海外學生那樣,用手機裡的電子簽證入境嗎?
電子簽證的查驗方式是寫給海外及澳門學生的:抵港時出示旅行證件,以及存放在流動裝置或列印在 A4 白紙上的 e-Visa。台灣全日制學生獲發的是另一種文件——由保證人代領的單次入境許可,入境時憑該許可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