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留港的毕业生,签注续签的申请表格要亲自交到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 6 楼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页面没有为这一类别列出分区办事处作为备选,邮寄一栏写明不设邮寄申请服务。以上安排来自香港入境事务处《旅行证件加盖签注申请表》(ID 405)页面,核对时间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页面。
毕业生签注续签要交到哪一层楼?
总部地址是新界将军澳宝邑路 61 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不同类别对应不同楼层组别。页面把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与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来港人士及其受养人,放在同一个组别:6 楼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读完授课型硕士后转 IANG 的人,和仍持学生签注的内地硕士生,递交地点是同一层。
| 申请人类别 | 递交组别 | 地点 |
|---|---|---|
| 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 | 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 将军澳总部行政大楼 6 楼 |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来港人士及其受养人 | 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 将军澳总部行政大楼 6 楼 |
| 非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 | 延期逗留组 | 将军澳总部行政大楼 5 楼,或下列任何一间分区办事处 |
我是内地毕业生,能去住处附近的分区办事处吗?
按页面写法,分区办事处这一选项出现在“非内地访客”,以及包含“非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在内的六类人士之后。IANG 与内地学生所在的组别后面只写了总部 6 楼,没有再列出分区办事处。
假设某申请人持 IANG 留港、住在沙田,按页面列出的安排仍应到将军澳总部 6 楼递交,而不是沙田办事处。递交安排可能随办事流程调整,出发前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可以邮寄、传真或让别人代交吗?
“递交填妥表格方式”一栏列出三种:邮寄地址写明不设邮寄申请服务,传真号码为不适用,可用的方式只有亲自递交。
能不能由他人代交,页面没有写明,不宜自行推定。
分区办事处有哪些,地址是什么?
页面列出六间分区办事处,地址与电话如下。这些办事处只对页面上写明“或下列任何一间分区办事处”的类别适用,IANG 与内地学生不在其列。
| 办事处 | 地址 | 电话 |
|---|---|---|
| 东九龙办事处 | 蓝田汇景道八号 汇景花园汇景广场第二层 | (852) 2347 3492 |
| 西九龙办事处 | 九龙尖沙咀金巴利街二十八号地下 | (852) 2359 4426 |
| 沙田办事处 | 沙田上禾輋路一号 沙田政府合署三楼 | (852) 2158 6419 |
| 火炭办事处(入境事务及人事登记) | 火炭乐景街二至十八号 银禧荟四楼 405 至 407 号铺位 | (852) 2651 8466 |
| 屯门办事处 | 屯门兆麟街 19 号 屯门兆麟政府综合大楼 1 楼及 2 楼(柜台服务设于 2 楼) | (852) 2797 0872 |
| 元朗办事处(入境事务及人事登记) | 元朗桥乐坊二号 元朗政府合署一楼 | (852) 2475 4145 |
递交前还要确认什么?
表格版本为中文及英文,PDF 共 4 页,档案大小 637 KB;页面所载补充附注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 日,下载前可留意是否已有更新版本。表格上印有查询电话 (852) 2824 6111 与查询电邮 enquiry@immd.gov.hk。
亲自递交前,先确认自己所属的类别与对应组别,再去相应楼层。以上地点与组别按官方页面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实际安排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常见问题
IANG 签注续签要交到哪个组别?
持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来港的人士及其受养人,递交组别是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地点为新界将军澳宝邑路 61 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 6 楼,须亲自递交。
内地硕士生的学生签注续签,和 IANG 是同一个地方吗?
是。页面把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与 IANG 一类列在同一组别,同属 6 楼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两者的差别在于申请类别,不在递交窗口。
非内地学生可以去分区办事处递交吗?
可以。页面把非内地学生及其受养人列在 5 楼延期逗留组,同时注明可选择下列任何一间分区办事处。这一选项不适用于内地学生和 IANG 类别。
ID 405 可以邮寄或传真吗?
都不行。页面的邮寄地址一栏写明不设邮寄申请服务,传真号码为不适用。递交方式只列出亲自递交一项。
受养人的签注续签跟本人同一个地方吗?
按页面写法,受养人与主申请人列在同一条类别之下,适用同一组别。例如 IANG 持有人的受养人同属 6 楼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分区办事处的地址和电话以后会不会变?
办事处地址、电话与组别分工都可能调整。页面所载补充附注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 日,本文核对的是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页面,出发前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