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副學位課程只包含兩類: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和高級文憑(Higher Diploma)。這是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答問內容;同一頁面亦寫明,文憑(diploma)與證書(certificate)課程並不被界定為副學位課程。

兩件事要分開看:文憑或證書不屬副學位,卻仍有機會被歸類為「專上課程」。該頁面引述教育局提供的資料,指副學位課程、學士課程、研究生課程,以及經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HKCAAVQ)評定為資歷架構(QF)第 4 級或以上的課程,一般被歸類為專上課程。副學位是專上課程的一部分,但「專上」的範圍比副學位大。

內容只按上述官方頁面的答問作一般整理,不構成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或法律意見;資格條件、逗留安排與工作限制均可能調整,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文憑同證書,到底算唔算副學位?

不算。按入境處答問,副學位課程由副學士課程與高級文憑課程組成,沒有第三類。課程名稱帶「文憑」或「證書」字樣,並不足以令它被視為副學位。

對準備報讀的人,實際上要看兩層。第一層是它是否屬副學士或高級文憑;第二層是,即使不是,它是否落入教育局口徑下的專上課程範圍,例如已由 HKCAAVQ 評定為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兩層答案不同,牽動的逗留期限和實習權利也不同。

專上定副學位,會點影響逗留期限?

入境處按課程類別,給出不同的逗留安排。差異在初次獲准逗留的長短,也在之後要不要年年續期。

假設某申請人報讀一個未被歸類為專上課程的短期文憑,他獲批的逗留期就可能較另一個專上課程的同學短,需要更頻密地申請延長。這是同一個官方頁面內的差別,不是推測。

唔係本地評審嘅課程,仲可唔可以申請入境?

可以,但有條件。按該頁面,若課程已列入《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 493 章)下設立的非本地高等或專業課程註冊紀錄冊,即使未經本地評審,仍可申請入境修讀,前提是課程為全日制修讀模式。

這項安排不適用於三類人士:中國內地及台灣居民;1979 年 1 月 14 日之前未已在澳門定居的前內地中國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尼泊爾和越南的國民。

副學位學生做實習,要符合咩條件?

基本規則先講清楚:《入境規例》(第 115A 章)第 2 條訂明,以學生身分獲准入境的人,須遵守不得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的逗留條件。所有實習和工作安排,都是在此之上的個別放寬。

副學位學生的實習放寬較窄。按該頁面,入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副學位課程,且修讀期不少於 2 個學年的非本地學生,可在符合以下條件時申請實習:實習須屬必修、與課程或學科相關,並由就讀院校安排或認可;實習期最長 6 個月。申請要在課程開始後,透過院校提交指定表格 SF/IM/2258;獲批後會經院校發出不反對通知書(NOL),上面列明實習期、僱主名稱與實習職位等條件。

與學士或以上課程相比,差別在於範圍而非只有長短。

課程類別 可否實習 實習期上限 計法與條件
高級文憑(全日制、本地評審、本地課程,修讀期不少於 2 學年) 可,須必修並與課程相關 6 個月 以 182 日為限,按曆日累計;須院校安排或認可
其他副學位課程(如副學士,條件同上) 可,須必修並與課程相關 6 個月 以 26 週為限,按曆週累計(該週內實際實習日數不影響計算)
學士或以上、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課程(修讀期不少於 1 學年) 可,須與課程相關 1 個學年,或課程正常修讀期的三分之一,以較短者為準 須院校安排或認可;工作性質、薪酬、地點、時數及僱主均無限制
學士或以上、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非本地課程(修讀期不少於 1 學年) 只可申請實習 同上 頁面列明不適用校內兼職與暑期工作的放寬

修讀全日制本地課程而達學士或以上程度、修讀期不少於 1 學年的非本地學生(交換生除外),另有兩項安排:全年每周不超過 20 小時的校內兼職,以及暑期工作(暑期指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天)不限時數與地點。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同一類別的學生暫時獲豁免上述工作限制,可在其逗留期限內工作,或按 NOL 上訂明的有效期工作,以較短者為準。這些都以頁面寫明的對象為限,不包括副學位學生。

不論哪個層級,在上工前都須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未經批准而工作,或違反 NOL 條件,屬違反逗留條件,可按《入境條例》被檢控並被遣離香港。

副學士同高級文憑,實習期計法有咩唔同?

兩者上限都是 6 個月,計算單位不同。高級文憑學生以 182 日累計,按曆日計;其他副學位課程(副學士屬此類)以 26 週累計,按曆週計,一周內實際做了多少天不影響這一週是否計入。兩者的累計期都不必連續。

這意味着同樣是「6 個月」,斷斷續續地排實習對兩種課程的學生影響並不相同。要用盡配額,得先弄清自己課程適用哪一種單位。

讀完副學位,升學、轉科同留港工作會點?

升學方面,按該頁面,在香港完成全日制專上課程的人,一般可獲准延長逗留,修讀另一個經本地評審、層級更高的全日制課程。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如未能在正常修讀期內完成學位或副學位程度的課程,可考慮給予最長 1 年的延長逗留以完成課程;若在未完成原課程前轉讀另一個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課程,一般也可獲准延長,除非延長後會令其在香港累積連續居港 5 年或以上。

轉校或轉科要先看清逗留條件。入讀專上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一般會被施加在指定院校修讀指定課程的逗留條件,任何更改都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院校內部轉課程也須繼續符合以學生身分入境的資格。若成功轉讀另一課程,原先發出、用於實習或其他工作安排的 NOL 即告失效,資格會重新評估,適用時才會另發新的 NOL。

至於畢業後留港工作,頁面的說法是:在香港修讀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本地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學歷的人,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申請留港或回港工作。其他非本地學生則在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後,方可申請來港就業——內地學生循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其他非本地學生循一般就業政策,並須在來港工作前提出申請。副學位未及頁面所指的學士或以上門檻,打算走 IANG 的人要把這一層接駁讀清楚。

常見問題

副學位係咪只包副學士同高級文憑?

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寫明,副學位課程僅由副學士課程與高級文憑課程組成。文憑與證書課程不在副學位的定義之內。

文憑同證書係咪一定唔算專上課程?

不一定。該頁面引述教育局提供的資料:獲 HKCAAVQ 評定為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的課程,一般被歸類為專上課程。即使如此,它仍不會因而變成副學位,副學位的範圍依舊只有副學士與高級文憑。

副學士同高級文憑的實習期點計?

兩者的實習期上限同為 6 個月,計法不同。高級文憑以 182 日為限、按曆日累計;副學士等其他副學位課程以 26 週為限、按曆週累計,一周內實際實習日數不影響該週是否計入。兩種累計都不要求連續。

副學位學生可唔可以做校內兼職或暑期工?

按該頁面,校內兼職(全年每周不超過 20 小時)與暑期工作的放寬對象,是全日制本地課程並達學士或以上程度、修讀期不少於 1 學年的非本地學生(交換生除外)。副學位學生在頁面列明的放寬,只有必修且與課程相關的實習一項,最長 6 個月,並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

讀完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可以申請 IANG 留港工作嗎?

按該頁面,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適用於在香港全日制本地評審課程中取得學士或以上學歷的人。其他非本地學生須在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後,按所屬類別循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或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工作,並須在來港前提出申請。

唔同課程類別,入境時嘅逗留期限差幾遠?

差別不小。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專上課程,逗留期限一般與課程正常修讀期一致,入境起計最長 6 年,並受旅行證件有效期限制。其他課程一般於入境時獲准逗留 12 個月,或按修讀期,以較短者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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