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限定条件下打工,但不是每个研究生都能做每一种工作。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就读」常见问题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士原则上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研究生(交换生除外),则可在实习、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三类范围内受雇,并自2024年11月1日起获暂免工作限制;修读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者只可从事实习工作。其中实习须与学科或课程有关,并经就读院校安排或批准,期限最长为一个学年或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以较短者为准。
研究生在香港打工,法律上的默认规则是什么?
《入境规例》(香港法例第115A章)第二条订明,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入境事务处在「就读」常见问题页面把这条作为出发点,后面列出的实习、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都是在这个禁止之上的放宽措施。
也就是说,研究生能打工,是因为符合了放宽措施列出的条件,而不是学生身份本身就附带工作权利。没有取得许可就受雇,属于违反逗留条件。
你的课程是本地还是非本地课程,能做的工作一样吗?
不一样,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
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非本地学生(交换生除外),可做三类工作:与课程有关的实习、校园兼职、暑期工作,并且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获暂免上述工作限制。
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学生,只可从事与学科或课程有关的实习工作,适用的条件与前一类的实习相同。
交换生即使在港修读的课程达到学士或以上程度,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也只可从事实习工作,不能于校园担任兼职工作,也不能在暑假期间接受聘用。
实习要满足什么条件,最长能做多久?
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实习必须与学科或课程有关,且须经学生就读的院校安排或批准;期限最长为一个学年,或有关全日制学术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以较短者为准。
按入境处的说明,符合资格的实习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数和雇主方面均不设限制。
时间上还有两头限制:学生必须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按注册课程在香港上课之后,才能进行实习;已修足毕业所需的科目或学分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能再做实习工作。
校园兼职和暑期工,时数和地点怎么限制?
校园兼职须在非本地学生入读院校的校园内进行(只包括该院校本身的校园,不包括院校的任何附属及有关连机构或其自资部门的校园);如果工作地点不在该校园内,雇主必须是院校本身。合资格学生只能受聘于院校指定的营运者,指定营运者可包括院校本身和短期租用校园内场地的外间营运者,名单由院校提供并不时更新。
时数上,在有关学年的整段期间每星期不超过 20 小时。这里的「星期」指由星期日至星期六的七天,某一星期未用的时数不能转到另一星期;同一学生可以做多份校园兼职,累计时数每星期仍不得超过 20 小时。
暑期工作只能在暑假期间做,暑假期间指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在这段期间内,工作时数和地点没有限制,也不受课程实际暑假安排影响。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暂免安排,研究生能用吗?
能用,前提是课程属于本地课程。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获暂免上述工作限制,可在其有效获准逗留期限内,或在获发的「不反对通知书」上所列明的有效期内(如适用)在港从事雇佣工作,两者以期限较短者为准。
假设某申请人修读的是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本地授课型硕士课程,修业期为一个学年,他属于这项暂免安排的适用对象;若他就读的是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则仍只可按实习的条件工作。
开工前要办什么手续?「不反对通知书」怎么用?
从事实习、校园兼职或暑期工作前,必须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许可。获批准来港就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合资格学生,会个别获发「不反对通知书」。
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无须另行申请;实习工作须由院校书面通知入境处,说明该学生是否有需要从事与学科或课程有关的实习。实习的「不反对通知书」有效期通常为一个学年,且学生须在同一院校修读同一课程,之后学年如有需要,须经所属院校再次提交申请。
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的「不反对通知书」,有效期与学生的逗留期限一致。学生若成功转读同一或其他院校的另一课程,原有课程的「不反对通知书」会失效,资格会被重新审核。
超出这些范围想工作,或者违反限制,会怎样?
想做放宽措施范围以外的实习或雇佣工作,须先取得入境处批准,申请会按个别情况审核及考虑。
已获发「不反对通知书」的学生,未经入境处批准,不可受雇于通知书所指明的雇佣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违反逗留条件会被检控及遣离香港。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个案如何适用,仍以香港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毕业后想留港工作,走哪条路?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或回港工作。
其他非本地学生在修读完毕并离开香港后,可在再来港前,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适用于内地学生)或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其他非本地学生)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申请会依相关计划或政策的资格审核。
常见问题
2026 年在香港读研究生,能不能在校外兼职?
默认不行。《入境规例》(香港法例第115A章)第二条订明,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修读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课程的研究生,可通过校园兼职、暑期工作,或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暂免安排受雇;修读非本地课程的学生只可从事与课程有关的实习。
实习最长可以做多久?
实习期限为「最长一个学年」与「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两者中较短的一个,并须与学科或课程有关、经院校安排或批准。符合资格的实习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数和雇主方面不设限制。
修毕课程之后还能继续实习吗?
不可以。学生必须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按注册课程在香港上课之后才能实习;已修足毕业所需科目或学分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能再进行实习工作。
校园兼职的 20 小时,这周少做、下周补回来可以吗?
不可以。合资格学生不得把某一星期的未用时数转至另一星期,「星期」指由星期日至星期六的七天。学生可以做多份校园兼职,但累计时数每星期仍不得超过 20 小时。
暑期工作的时间范围怎么算?
暑期工作只可在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从事,这段期间内工作时数和地点没有限制。「暑假期间」的定义会在「不反对通知书」上指明,与课程实际暑假安排无关。
「不反对通知书」需要每年重新申请吗?
实习的「不反对通知书」有效期通常为一个学年,且学生须在同一院校修读同一课程,之后学年如有需要须经院校重新申请。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的通知书有效期与学生的逗留期限一致;若转读其他课程,原有通知书会失效,资格会被重新审核。
违反工作限制会有什么后果?
未经入境处批准,受雇于「不反对通知书」所指明范围以外的工作,属违反逗留条件。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违反逗留条件会被检控及遣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