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非本地课程的学生,2026 年在香港只能做与课程或学科相关的实习,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都不行。依据是香港入境事务处「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见问题页面: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程度在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非本地学生,只符合资格从事与课程相关的实习;而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程度在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非本地学生(交换生除外),还可以做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并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获暂时豁免原有的就业限制。

对准备报读香港授课型硕士的内地生来说,这个差别会落到两件事上:读书期间能不能打工,毕业后走哪条路留在香港。

修读非本地课程,能不能做校内兼职和暑期工?

不能。入境事务处在答问中把「实习」「校内兼职」「暑期工作」三类分开列明,非本地课程学生只出现在实习这一类。

差别不在学生身份,而在课程类别。同一个人、同一所校园,读的是本地课程还是非本地课程,工作权利并不相同。对非本地课程学生而言,无论每周做几小时、地点在哪里、有没有薪酬,只要不属于课程相关实习,就属于违反逗留条件。

实习能做什么、能做多久?

先说底线。根据《入境规例》(第 115A 章)第 2 条,以学生身份获准入境的人,其逗留条件包含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不论有薪或无薪。实习是这项条件下的例外安排,所以要按条件来做。

非本地课程学生从事实习,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举例说明,假设某申请人修读的非本地硕士课程正常修业期为一年,其实习上限就是两者中的较短者,即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假设另一位申请人修读三年制课程,上限则为一个学年与一年之间的较短者,即一个学年。

实习在性质上限制很少: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雇主都不设限制。限制集中在关联性和期限上。

为什么本地课程学生能做的事更多?

因为入境事务处把三项安排分别挂在课程类别上。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程度在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非本地学生(交换生除外),可以做课程相关实习、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非本地课程学生只有实习一项。

工作类别 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学士或以上) 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学士或以上)
与课程相关的实习 可以,须符合相关条件 可以,须符合相同条件
校内兼职 可以,每周不超过 20 小时,全年适用(交换生除外) 不可
暑期工作 可以,暑期指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含首尾两天(交换生除外) 不可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暂时豁免 适用,可在逗留期限内或在「不反对通知书」有效期内(以较短者为准)在港工作(交换生除外) 不适用

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本身也带着条件。校内兼职限于院校指定的校园内营运者,每周不超过 20 小时,未用完的小时数不能转到下一周,一周指周日至周六;暑期工作只能在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之间,不看各课程的实际放假时间,但没有工时和地点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暂时豁免只覆盖本地课程这一类。非本地课程学生不适用,所以原本的限制对他们仍然有效。

开始实习前,要先拿到什么?

要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批准,不能先做后补。

合资格学生在入境申请获批时会获发「不反对通知书」(No Objection Letter,NOL)。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一般不需要另行申请;实习方面,则由院校就其需要书面通知入境事务处。实习用的 NOL 通常有效期为一个学年,学生须仍在同院校修读同一课程;之后如仍有需要,须经院校重新申请。

毕业后不能接着做。课程相关的实习不能在学生正式注册并开始上课之前进行,也不能在学生已修毕全部毕业所需的科目或学分之后进行。超出放宽安排范围的实习或工作,须事先向入境事务处申请,按个别情况考虑。

内地生选校时容易漏掉什么?

漏掉的第一个点是课程本身的入境资格。入境事务处答问列明,报读载于《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 493 章)课程注册记录册、且未经本地评审的课程,该项入境安排不适用于中国内地居民、台湾居民、1979 年 1 月 14 日之后才获准在澳门定居的前内地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和越南国民。内地生能报读的非本地课程,通常是已获本地评审的那一类,而这类课程的工作权利只到实习为止。

漏掉的第二个点是毕业后的路径。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适用于在香港修毕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并取得学士或以上程度资格的人。修读非本地课程的学生不在这句话的覆盖范围内,属于「其他非本地学生」:须在完成学业并离开香港后,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内地学生)或「一般就业政策」(其他非本地学生)提出申请,且申请须在来港工作之前提出,并须符合相关准则,包括具备香港所需而并非轻易觅得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已有工作聘用,薪酬与市场水平相称。

也就是说,课程类别不只决定读书期间能不能打工,也决定毕业后是走 IANG,还是要先离境再按就业计划重新申请。以上按入境事务处公开页面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个人化的专业意见,具体个案请以官方最新公布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非本地课程学生可以做校内兼职吗?

不可以。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程度在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非本地学生,只符合资格从事与课程相关的实习。校内兼职是本地课程学生的安排,条件是程度在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每周不超过 20 小时,交换生除外。

实习有薪酬上限、地点或工时限制吗?

没有。实习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雇主方面都不设限制。限制在另外两头:实习须与课程或学科相关并由院校安排或背书,期限上限为一个学年或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以较短者为准。

开始实习前需要什么文件?

须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批准。合资格学生会获发「不反对通知书」(No Objection Letter,NOL);实习方面,由院校就学生的实习需要书面通知入境事务处。实习用的 NOL 通常有效期为一个学年,到期后如有需要,须经院校重新申请。

毕业后可以用实习名义继续留在香港工作吗?

不可以。课程相关实习不能在学生已修毕全部毕业所需的科目或学分之后进行,也不能在正式注册并开始上课之前进行。毕业后想在香港工作,须按相应的入境安排另行申请。

修读非本地课程毕业后能申请 IANG 吗?

按入境事务处页面,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适用于在香港修毕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并取得学士或以上程度资格的人。修读非本地课程的学生不适用这一安排,须在完成学业并离开香港后,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内地学生)或「一般就业政策」(其他非本地学生)提出就业入境申请,申请须在来港工作之前提出。

交换生能不能做校内兼职和暑期工作?

不能。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程度在学士或以上、课程本身要求实习且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交换生,可以做与课程相关的实习,但不符合资格做校内兼职或暑期工作。交换生也不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暂时豁免范围内。

换了课程或院校,原来的「不反对通知书」还有效吗?

失效。学生一旦成功转换课程,不论在同一院校或转往另一院校,就原课程发出的 NOL 即不再有效,其课程相关实习、校内兼职、暑期工作及暂时豁免的资格会重新评估。如适用,会另行发出新的 NOL。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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