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 2026 年读完香港硕士后留在香港工作,先确认一件事:你修读的是不是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毕业时拿到的是不是学士或以上资历。符合这一条,才可以按入境事务处页面所列,走「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申请留港或回港工作;不符合的非本地学生,通常要在修读完毕并离开香港后,改以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适用于内地学生)或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其他非本地学生)申请来港工作,且须先获聘用。
以上内容依据香港入境事务处「就读」常见问题页面与「专业人士及企业家入境计划优化措施」常见问题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
我读的课程能不能走 IANG?先分三类看
入境处就读常见问题对 IANG 的写法很具体: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可根据该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硕士学位属于研究院课程,按页面引述的教育局资料,研究院课程属专上课程,资历高于学士,因此「学士或更高资历」这一层通常不是障碍;真正的分水岭在课程本身。
| 课程情况 | 能否申请来港修读 | IANG | 在读期间工作 |
|---|---|---|---|
| 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 | 可以 | 符合页面所列条件 | 学士或以上、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者,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暂免部分工作限制 |
| 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非本地课程 | 可以 | 页面列明的是「本地课程」,非本地课程不在该条件内 | 只可从事与学科╱课程有关的实习工作 |
| 登记于《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 493 章)注册纪录册、并非经本地评审的课程 | 只要修读模式为全日制便可申请来港修读;但该安排不适用于内地及台湾的中国居民、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以后定居澳门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国民 | 不在页面所列条件内 | 页面未把这类课程写入放宽措施 |
假设某申请人拿到两个录取:一个是本地大学自资的硕士课程,另一个是登记在第 493 章注册纪录册上、未经本地评审的课程。两者差别很大:按入境处页面,第493章注册纪录册上未经本地评审的课程即使为全日制,内地及台湾的中国居民也不适用该来港就读安排;只有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写在 IANG 的条件里。做升学决策时,这个差别会直接决定毕业后要不要先离境。
需要留意,《入境规例》(第 115A 章)第二条的基本规定是: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上面表格里的各种安排,都是在这条规定之上的放宽。
在读期间能不能先工作?哪些限制已经放宽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获暂免上述工作限制。他们可在有效获准逗留期限内,或在「不反对通知书」上列明的有效期内(如适用)在港从事雇佣工作,两者以期限较短者为准。
暂免之外,页面上还有三条更细的规则,各自的条件不同:
- 校园兼职:须在院校校园内进行,雇主为院校本身或「不反对通知书」指明的指定营运者;在有关学年的整段期间每星期不超过 20 小时,未用时数不能转到其他星期,「星期」指周日至周六的七天。
- 暑期工作:只可在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含首尾两天)从事,工作时数和地点没有限制,不看课程的实际暑假安排。
- 实习工作:须与学科╱课程有关并经院校安排或批准,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以较短者为准。
三条都要求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许可,合资格学生会获发「不反对通知书」。有一个时间点容易被忽略:按页面说明,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并开始上课之前,或已修足毕业所需的科目╱学分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课程不满足条件,毕业后还有什么路?
不符合 IANG 条件的非本地学生,在修读完毕并离开香港后,可在再来港前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内地学生)或一般就业政策(其他非本地学生)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两者的共同门槛是:申请人需拥有本地需要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并且已获聘用,酬金须相当于市值薪金。
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这两项计划有一组放宽安排:如拟引入人才的职位属「人才清单」表列的本地人才短缺专业,或招聘的职位年薪达港币 200 万元或以上,雇主无须证明本地招聘困难,可直接提出申请。这里的「年薪」按页面解释,是计及房屋津贴等其他附带福利的整套薪酬福利条件。同时,首次以雇佣身份入境的逗留期限由两年放宽至三年,或按雇佣合约有效期而定,以较短者为准。
另一条与大湾区有关:入境事务处在「专业人士及企业家入境计划优化措施」常见问题中,把放宽 IANG 并扩展该安排至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列为优化措施之一。该页面没有列出具体的院校与课程清单,适用范围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至于 IANG 本身的申请期限、费用与所需文件,同样以入境事务处「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页面最新公布为准。
本文按官方页面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也不代表任何申请结果;实际安排始终以入境事务处官方页面最新公布为准。
学生签证到期、转课、退学:几个会影响留港的时间点
获准来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及非本地专上课程的人士,一般按课程一般修业期的长短获准在港逗留,以六年为上限,并受旅行证件有效期限限制。修读其他课程的人士,一般首次获批准逗留 12 个月,或按课程修业期,以较短者为准。
需要延长逗留期限时,按以下顺序办理:
填妥 ID 91 表格。准备好旅行证件与香港身份证,并须提交目前就读院校确认学生继续就读而需延长逗留期限的证明,有关证明须显示余下的修业期及预计毕业日期。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递交申请。
申请可亲自递交、由获授权代理人提交,或按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相关网上服务递交;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学生,页面指明的递交地点是入境事务处总部「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收齐所需证明文件后,一般约二至三个星期可处理完毕。
另外三个时间点值得记下:
- 未按期修毕:来自内地、澳门及台湾的学生,在通常修读期限内未能修毕学位或副学位课程,一般最多可获延期逗留一年;若转读其他全日制专上课程,留港总年期在修毕新课程后不得累积超过五年。
- 转院校或转课程:非本地学生通常被施加「须在指定院校修读指定课程」的逗留条件,改变前须先获入境处批准;转读成功后,原有课程的「不反对通知书」会失效,资格会被重新审核。
- 终止学籍:院校须在终止修读课程后七个工作天内通知入境处;学生须在学籍终止后四星期内离开香港,逾期未离港即属违反逗留条件。
常见问题
课程不是「经本地评审」的,毕业后还能走 IANG 吗?
按入境处就读常见问题所列,IANG 的对象是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并获得学士或更高资历的人士。假设某申请人读的是《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 493 章)注册纪录册上、未经本地评审的课程:只要修读模式为全日制便可申请来港修读,但该安排不适用于内地及台湾的中国居民、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以后定居澳门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国民;即使适用,也不等于符合 IANG 的条件。个别申请是否受理,由入境处按其公布的资格审核。
在读期间工作,会不会影响毕业后的安排?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合资格的本地课程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获暂免部分工作限制,可在逗留期限内或「不反对通知书」列明的有效期内从事雇佣工作,以较短者为准。前提是遵守通知书上的条件,违反逗留条件可被检控及遣离香港。在读工作经历本身不等于毕业后获批 IANG,两者按各自资格审核。
大湾区校园的硕士毕业生算不算在内?
入境事务处在「专业人士及企业家入境计划优化措施」常见问题中,把放宽 IANG 并扩展该安排至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列为优化措施之一。该页面没有列出具体的院校与课程清单。是否适用于你的具体情况,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毕业后先离开香港,还能回来工作吗?
可以走其他计划:内地学生可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其他非本地学生可按一般就业政策,在再来港前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两者都须先获聘用,酬金须相当于市值薪金,申请人需拥有本地需要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属「人才清单」专业或年薪达港币 200 万元或以上的职位,雇主无须证明本地招聘困难。
学生签证快到期,什么时候该办延期?
应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而且只有在你仍符合来港就读资格的情况下,申请才会获考虑。收齐所需证明文件后,一般约二至三个星期可处理完毕。若旅行证件有效期短于课程修业期,获批的延长逗留期限也会受旅行证件有效期限制。
中途退学还能留在香港吗?
学生终止学籍后,须在四星期内离开香港;未在指定时限内离港,即属违反《入境条例》有关逗留条件的规定,可被检控及遣离香港。院校一方须在终止修读课程后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或指定表格通知入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