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常見問題頁面(頁面日期為 2026 年 4 月 29 日),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要求的「學士或以上程度」,明確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格;頁面列舉的例子有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及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也就是說,不論你持有的是授課型碩士學位,還是研究生文憑、教育文憑這類非學位研究院學歷,只要符合課程與身分條件,都屬於 IANG 的合資格學歷範圍。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建議;實際資格與審批結果,請以入境處最新公布及官方資訊為準。
入境處如何定義 IANG 的「學士或以上程度」?
按入境處頁面,非本地畢業生指在非本地學生身分下,於香港修畢全日制並獲本地認可的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的學生。這裡的「非本地學生」,指以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的人士。
至於「學士或以上程度」的範圍,頁面在答問中說明:這項要求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格,例如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研究生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等非學位研究院學歷,因而被納入合資格範圍,不會只因「非學位」而被排除。
若你是在大灣區校園(GBA campus)修畢全日制課程,入境處對 GBA campus graduates 的定義,同樣是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由於頁面對這項學歷要求的說明一致,非學位研究院學歷在 GBA campus 畢業生的學術門檻上,亦按同一準則處理。
研究生文憑與授課型碩士,在學歷要求上有分別嗎?
授課型碩士(taught master's)是碩士學位,本身高於學士程度,自然符合「學士或以上程度」的要求。
研究生文憑等非學位研究院學歷,則是通過頁面對「學士或以上程度」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格的說明,被納入同一學歷門檻。兩者在 IANG 的學術資格上都被接受;頁面並未因「非學位」而把它們排除在外。
真正的分別在其他條件,而非學歷是否認可。例如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證明已獲得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職位,而這項工作要求對學位與非學位持有人一體適用。
除學歷外,還要符合哪些條件?
- 課程形式:須為全日制,並在港獲本地認可;若屬 GBA campus graduates,則須為大灣區校園院校的全日制課程。
- 學生身分:非本地畢業生須為非本地學生,即當初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則以在大灣區校園院校修畢全日制課程為準,不設學生簽證身分要求。
- 申請時間: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示日期)起計六個月內遞交,屬「非本地應屆畢業生」,申請時無須已獲得聘用;超過六個月才遞交,屬「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職位須屬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 其他:不論何時取得合資格學歷都可提出申請,且沒有申請次數限制。
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以先申請嗎?
尚未獲發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交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提出申請。入境處不會在沒有畢業證明的情況下處理 IANG 申請,因此應在取得畢業證明後才遞交。
畢業證明指顯示已完成學業的支持信件、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一般而言,這些文件須經教務處(academic registrar)蓋章及副簽確認。若你已畢業多年,則應直接以畢業證書作為學歷與畢業日期的證明。
首次獲批可以留港多久?續簽要求是否相同?
按頁面說明,IANG 成功申請人一般可獲 24 個月逗留期限,且僅受逗留期限條件限制,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即使只獲短期聘用(為期數個月),亦不影響可獲批的 24 個月期限,前提是符合一般入境要求。
續簽時,申請人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並須已擔任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職位、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或已建立/加入業務並提供證明。一般而言,受聘者的續簽期限為不超過三年,或至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若已在香港建立/加入業務,續簽期限則由入境處按相關業務的經營狀況全面考慮後決定。若已符合 IANG 續簽的一般準則,並同時已在 IANG 下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低於 200 萬港元(須提交稅務局發出的上一課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作為證明),一般可獲六年續簽。
這些逗留與續簽規則,在學位與非學位持有人之間並無差異;頁面以「IANG 成功申請人」或獲 IANG 批准逗留人士統一表述。
常見問題
2026 年 IANG 是否仍接受研究生文憑等非學位學歷?
接受。根據入境事務處 IANG 常見問題頁面(頁面日期為 2026 年 4 月 29 日),「學士或以上程度」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格,例子有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及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只要屬全日制課程(非本地畢業生須為在港獲本地認可的課程,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則須為大灣區校園院校的全日制課程),並符合相應的身分規定,即符合學歷要求。
我只持有研究生文憑,沒有碩士學位,會影響首次逗留期限嗎?
不會。頁面說明 IANG 成功申請人一般可獲 24 個月逗留期限,不受僱傭期長短影響。非學位研究院學歷持有人與學位持有人,在首次逗留期限的規則上一致。
在港修讀全日制授課型碩士,是否也符合 IANG 學歷要求?
符合。授課型碩士屬學士以上的學位資格,已滿足「學士或以上程度」的要求。若你是在 GBA campus 修畢全日制課程,入境處對 GBA campus graduates 亦要求「學士或以上程度」,門檻文字相同。
畢業超過六個月才申請,非學位學歷持有人要準備什麼?
超過畢業日期六個月才遞交者屬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職位須屬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學歷文件方面,應提交畢業證書;若屬應屆畢業生而未獲發證書,則可先交院校畢業證明。
大灣區校園(GBA campus)畢業的非學位學生,是否也適用?
適用。入境處對 GBA campus graduates 的定義,同樣是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而頁面說明這項要求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格。因此在大灣區校園修畢相關全日制課程的非學位畢業生,亦符合學歷門檻。
申請時還沒有畢業證書,可以用成績單代替嗎?
可以,但須屬入境處接納的畢業證明。頁面列明畢業證明包括顯示已完成學業的支持信件、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一般而言須經教務處蓋章及副簽確認。沒有畢業證明,入境處不會處理申請。
參考資料
香港入境事務處 — 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