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常見問題頁面《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截至2026年10月官方頁面),符合資格的 non-local graduates 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申請留港工作。畢業多年不會單純因為時間過去而喪失資格;真正的分界,在於你是在畢業證書日期後六個月內提交申請,還是超過六個月才提交。本文以下說明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專業意見,亦不代表法律意見;具體情況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對持有授課型碩士學位的讀者,這條路徑直接相關:只要你就讀的是全日制、本地認可課程,並以學生簽證/入境許可進入香港,你的碩士學歷便屬於 IANG 所指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在香港修畢授課型碩士後離港多年、想再回來工作的申請人,適用後文關於非應屆畢業生的規則。
我是否屬於 IANG 所指的非本地畢業生?
IANG 下的 non-local graduates(非本地畢業生),指獲處長簽發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以就讀為目的來港的非本地學生,在香港修畢全日制、本地認可的課程並取得本科或以上學歷的人士。授課型碩士屬更高學歷,自然包括在「本科或以上學歷」之內;頁面另列明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研究生非學位資歷也計算在內。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高校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院校(GBA campus)修畢全日制課程,則屬並行的「GBA campus graduates」類別,規則與非本地畢業生相近,但本文不展開。
畢業多年後才申請,要求是什麼?
入境處以畢業證書上所示日期為準作計算:畢業日期後六個月內提交申請,屬 non-local recent graduate(非本地應屆畢業生);超過六個月才提交,則屬 non-local non-recent graduate(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畢業多年明顯落入後者,因此你需要在申請時已經獲得工作聘書,而不是先落腳香港再慢慢找工作。
| 比較項目 | 非本地應屆畢業生(畢業日期起六個月內) | 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畢業日期起超過六個月) |
|---|---|---|
| 身分判定 | 以畢業證書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提交 | 以畢業證書日期起計,超過六個月提交,包括畢業多年後 |
| 申請時是否已獲聘用 | 無須在申請時已獲得工作聘書 | 必須在申請時已獲得工作聘書 |
| 職位與薪酬要求 | 無此要求(申請時無須已獲得聘用) | 職位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待遇達市場水平 |
| 審批考慮 | 按是否符合資格處理 | 符合工作條件者申請會獲積極考慮,並須符合一般入境規定 |
「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由誰、怎樣判斷?
入境處會逐案評估,考慮職位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務複雜程度等,而不是只看職稱。若你只獲得數個月短期聘用,香港入境事務處表示不會因此影響初次批出的逗留期長短:只要最終以 IANG 獲批並符合一般入境規定,申請人仍可獲准逗留24個月。這不代表工作要求會放寬——非應屆畢業生仍須在申請時已獲得符合上述職位與薪酬條件的工作聘書。
獲批後可留港多久?辭職或轉工怎麼辦?
以 IANG 獲批來港工作的非本地畢業生,通常會獲准以「僅受逗留期限限制」的條件逗留24個月,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在獲准逗留期內,你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換句話說,即使辭職,也可繼續留港尋找下一份工作。若你屬非永久居民,只要在獲准逗留期限內返港,且當初取得居留身分的相關情況維持不變,再次進入香港無須重新申請入境簽證/入境許可。
日後怎樣延長逗留?
延長逗留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非應屆畢業生的申請由入境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處理,並透過政府網站的 IANG 網上延長逗留服務遞交。申請人須證明已擔任職位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級別、薪酬待遇達市場水平的工作;若已在港建立或參與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沒有轉換僱主者,一般須遞交現僱主發出的證明信,列明職位、每月總薪酬及聘用期;轉換僱主者,則須提交入境處《Guidebook for Entry for Employment as Professionals in Hong Kong》(表格 ID(E) 991)第 VII(B) 部所列的支持文件。
除上述文件外,申請時亦須提交有效旅行證件(及適用的先前簽證/入境許可、e-Visa 等頁面)和香港身份證。若在提交延長申請時仍未就業,入境處要求你已獲得符合上述條件的工作聘書,或能證明已建立/參與業務;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的申請人,可能會被拒絕進一步延長逗留。成功獲批的延長逗留,一般不多於三年,或直至在港聘用合約期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從事業務者的延長期則按業務營運狀況綜合考慮。與首次批出不同,延長階段的逗留期長短明顯取決於你的實際聘用或業務狀況。
常見問題
畢業超過十年,還可以用 IANG 申請回港工作嗎?
可以。入境事務處在常見問題中指明,符合資格的 non-local graduates 不論何時取得有關學歷,都可提出申請;畢業年份本身不是門檻。若你在畢業證書日期後超過六個月才提交,身分會是非應屆畢業生,須在申請時已獲得工作聘書,且職位與薪酬符合指定要求。
IANG 的申請次數有上限嗎?
沒有上限。非本地畢業生申請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的次數不受限制。即使你曾以 IANG 獲准在港工作、其後已離開香港,日後仍可再次以 IANG 申請回港就業。
授課型碩士是否符合 IANG 的學歷要求?
符合。IANG 所要求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包括在香港全日制、本地認可課程取得的更高學歷,授課型碩士屬其中之一。前提是你就讀時持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來港,並在該類課程畢業;頁面亦列明部分研究生非學位資歷同樣計算在內。
非應屆畢業生必須先有哪類工作聘書?
申請時必須已獲得聘用,而有關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待遇亦須達市場水平。入境處會考慮職位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務複雜程度等逐案評估。在符合這些條件的情況下,申請會獲積極考慮,但最終仍須符合一般入境規定。
獲批後如果短期內找不到工作,會否立即失去留港身分?
不會只因失業而即時喪失已獲准的逗留期。以 IANG 獲批者通常在24個月內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辭職後亦可留港另找工作。不過,到了申請延長逗留的階段,你必須證明已獲得符合上述職位與薪酬條件的工作,或已在港建立/參與業務,否則有機會不獲進一步延長。
延長逗留要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申請?
須在現有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非應屆畢業生的申請由入境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處理,並透過政府網站的 IANG 網上延長逗留服務遞交;所需一般包括旅行證件、香港身份證,以及現僱主證明信或 ID(E) 991 指南第 VII(B) 部文件等。實際所需文件與程序請以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公布為準。